指标(九)
复审指标
9
幼儿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稳定、充足的办学经费来源,教职工享有规定的社会保障。
评价细则
1.幼儿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暂未取得法人资格的应具有独立的经费管理、教工管理、保教管理等权限)。
2.幼儿园有独立账户(紧密型集团或中心下属幼儿园须分户记账)。实行预决算制度,公办园、普惠性质民办园享有财政相关经费并拨付到位。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财政生均公用经费达到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50%以上。民办园按《章程》规定的比例留用发展资金,日常保教运转资金有保障。
3.教职工工资不低于当地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
自评数据
1
幼儿园独立法人代码
12320483467339665X
2
独立法人代表姓名
吴娟萍
3
是否有独立财务帐号
有
4
上年度总收入(元)
3604276
5
县(市、区)本级财政补助收入
395450
5-1
工资、保险和公积金等人员经费
0
5-2
生均公用经费总额
100400
5-3
园舍维修经费投入
5-4
教职工培训经费投入
5-5
困难儿童入园补助投入
7050
5-6
奖补经费等
288000
5-7
基础建设投入
5-8
其它投入
6
乡镇(街道、村)或其他部门投入
84176
7
市、省、国家等上级财政补助投入
8
事业收入
3124650
其他收入(包括经营收入等)
10
上年度总支出(元)
3580102.39
10-1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
2043006.4
10-2
社会保障缴费(五险)
276169.58
10-3
办公费(包含邮电费、印刷费)、水电费
339782.11
10-4
培训费
12336
10-5
专用材料费(教具、玩具等)
408341.94
10-6
设备购置
125892.04
10-7
维修费
259580.32
10-8
物业管理费
62800
10-9
租赁费
10-10
其他支出
52194
11
上交主办主管部门或联办部门费用支出
12
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财政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元)
200
13
民办园《章程》按规定留用发展资金的比例(%)
14
幼儿园日常账面流动资金额(元)
10000
15
上年教师平均月工资数(含保险)(元)
5180
16
上年本县(市、区)城镇职工年工资收入水平(元)
48000
17
非在编教师平均月工资(含保险)数(元)
4670
18
职工平均月工资(保险)数(元)
3200
19
非在编教师办理“五险一金”的比例)(%)
100%
20
非在编保育员等职工办理“五险”的比例
21
教师、保育员未全部办理“五险一金”的原因
无
22
“五险一金”现时缴纳标准
2940
佐证材料要目
佐证材料名称
成文(修订)日期
9-1幼儿园法人证书
9—1—1 幼儿园法人证书
201309
9-2幼儿园资产负债表
9—2—1 幼儿园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201712
9-3教职工年收入、社保明细表、工资清单
9—3—1 幼儿园教职工年收入、社保明细表
201806
9—3—2 教职工工资清单
苏公网安备 32041202001011号